重罰!事關電動車!福建各小區注意
注意了!
事關電動自行車!
福建又一張罰單開出!
圖源:廈門消防公眾號
日前,江頭街道綜合執法大隊執法人員和湖里區消防救援大隊執法人員在開展消防聯合執法的過程中,在湖里區后埔社一出租房發現,住戶徐某在房屋一層安全出口處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執法人員指出后,他拒不改正,存在在禁止停放區域停放電動自行車的消防違法行為,違反《福建省消防條例》第三十條第三款之規定。
街道執法人員立即收集違法事實相關證據,對違法行為采取行政處罰立案措施,開出了新修訂《福建省消防條例》實施后,廈門市首張街道針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的消防執法罰單,給予該違法行為人罰款人民幣200元的行政處罰。
2023年9月1日生效的
《福建省消防條例》
針對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充電等方面
作出了具體規定
一起來學習一下
電動車停放場所如何設置?
《福建省消防條例》第三十條第一、二款規定:
電動車應該怎樣停放?
哪些充電行為需要杜絕?
哪些主體負責電動車停放、充電
相關的消防安全管理?
違規停放、違規充電
將面臨何種行政處罰?
消防安全事關大家的生命財產安全
不可存在一絲的僥幸心理
新修訂的《福建省消防條例》
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希望大家時刻牢記消防安全
將《條例》落實到位
共同營造平安穩定的生活環境
請大家轉發到小區群、業主群
提醒身邊的業主朋友!
擴散,周知!
來源:廈門日報、福建消防
編輯:陳娥
審核:林翠慧 周邦在
責任編輯:陳娥